第二十一章,市井无赖-《贪狼邪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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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杀人不过头点地,

    被他双拳打得五脏六腑尽碎,双脚踢的肠穿肚烂,口吐鲜血而死的人可不少。

    “大爷饶命,我们再也不敢了。”

    “大爷我们在这里污了你的眼睛,我们现在就走。”

    市井无赖们求饶,心中后悔莫及,吃个霸王餐怎么还碰到铁板子了?

    都怪自己嘴贱,看那穿戴就知道不是那些怕事胆小的屁民,都坏美色眯了眼,鬼迷了心窍。

    “怎么?”

    “想要离开?”

    “打搅了老板的生意,赶紧拿钱。”

    众市井无赖纷纷附和“是、是、是、”,将身上的铜板都掏出,哗啦啦地放在桌子上,随后连滚带爬地跑开。

    “多谢丁公子,这下子小老儿做生意能安生不少了。”

    老板连忙拜谢道,他知道眼前的熟客,那可是一个真正的练家子,身手那叫一个了得。

    “哎呦,那小子下手可真狠啊!”

    “我的骨头都折了。”

    “折了算什么,我的胳膊都断了。”

    几个人相互搀扶着,一瘸一拐地走到了落脚的破庙那里,嘴里骂骂咧咧的,一个劲的放狠话,将无能狂怒表现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“老大,这口气不能这么咽下去。”

    “对,以后我们还怎么混?”

    其余人也纷纷起哄说道,然而陈二狗却是冷哼一声道:“先找郎中治伤再说,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报仇?”

    “二狗哥说得对,先找郎中。”

    就在一群人商量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,那破庙的大门咚的一声被踹开,随后走来一人,让一行混混无赖吓得心中咯噔了一下……

    “廷岳哥哥,我要这个。”

    风盈儿两只手拿着糖葫芦,看着小摊上惟妙惟俏的糖人说道。

    “买买买,不过我要提醒你,糖吃多了,牙齿会疼。”

    一般女人爱逛街,那是为了玩,但这位就不一样了,可以用两个字概括——逛吃!

    很显然,与胭脂水粉、衣物首饰相比,眼前的这位狐妖少女还是喜欢吃的、玩的,连爱美的天性都抛到了一边。

    不过和她在一起,确实感到很放松,心情很是愉悦舒畅,依稀之间记起自己那前世的青春——怎一个青涩了得。

    就像是盛夏的果实一般,虽然过早成熟, 味道生涩,没有唇齿留香的甜蜜;但那股淡淡的香气就是让人感到怀念、留恋,怅然若失之中又有那么一丝美好。

    “可我现在也算是一个老梆子了,再也回不去那一年的雨季。”

    丁廷岳心中自嘲地笑了笑,不过转瞬一想“男人至死都是少年”,既然回不起那就不要再想;

    那就像是沙漠之中的沙,既然握不住,那就随风扬了它!

    逛吃逛吃之后,两人来到了一装饰奢华却尽显古色古香的店内,刚进入其中,就闻到各种各样的胭脂香味。

    “丁公子,又来进货了?”

    老板娘走过来打趣调笑着说道,这可是一个大主顾。

    “这位姑娘是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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